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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教授 朱福勇
人工智能语境下法学项目教学的方法与限度。人工智能时代催生了新型法学教学关系。虚实交融的交互主体催生法学教学模式的转型;人机互动引发教学关系、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的变革;数据+算法的教学活动形成数字化生态和新型教学关系。上述重大变革对传统法学教学关系产生了很大程度的替代、覆盖甚至颠覆,这将为法学项目教学法带来极大冲击和挑战。既有教学资源、教学环境、教学方式、教学评价和教学管理难以满足新的法学项目教学法。需要从情景设计、任务驱动、自主探究、协作交流、精准指导方面来构建通过人工智能实现法学项目教学的方法。即以教学内容为目标的情景设计;以项目为载体的任务驱动;以机器学习为基础的自主探究;以团队合作为要素的协作交流;以学习探究为手段的成果展示;以总结提升为导向的精准指导。需要破解教研团队建设、教学质量监控、智能技术支持、自适应资源利用和智能环境营造等方面的局限性,以化解法学教育存在的知识与理论、方法与智慧以及实践与技能脱节的难题。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 陈京春
人工智能时代法学实践教学的变革。智慧法治建设给法学教育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法学实践教学应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和智慧法治建设的成果,突破高校与实务部门之间的壁垒,推进法学实践教学的升级改造。基于人工智能的类案推送给案例教学带来新的可能。智慧辅助系统将极大地提升学习的深度和广度,推进法科学生广泛参与诉讼服务和普法活动。法学实践教学成为法治共同体的共同责任。
西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杨攀
在线教育课程质量保障法律理论研究。在线教育课程质量标准、质量确认问题是化解在线教育法律纠纷,保障在线教育健康发展的核心问题。对在线教育课程质量进行法律保障具有提高在线教育课程质量、满足学生选课和用人单位选人需要、完善在线教育管理制度体系、倒逼学校提升课程质量的重要意义。在线教育课程质量保障的现有法律资源包括民事法律制度、行政法律制度和专门法律制度。在线教育课程质量保障在重点制度建设上,应当从在线教育课程市场需要国家适度规制、需要保持门槛开放性、在线教育课程质量保障需要专业机构介入、现有在线教育课程质量监督机制问题需要化解等方面进行现实考量;以结构主义理论和共建共治共享理念为理论依据;从认证的具体制度与认证结果的应用来构建基本制度内容。
西南大学法学院讲师 张海鹏
智慧法学教育:数字化时代法学教育的革新。数字化技术革命给教育方式、法律职业及法律制度带来深刻影响,驱使法学教育从“工业型教育”迈向“智慧型教育”。智慧法学教育是指以人的智慧成长为导向,在教育内容中融入数字素养培育,并利用智能技术促进学习环境、教学方式和教育管理的智慧转型。智慧法学教育应以增进学生智慧为目标,着重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及法律伦理。为适应未来法律职业要求,学校不仅需要开设选修课增加学生的数字素养,还需要将数字素养培育融入法学知识、职业技能及法律伦理教育全过程。智慧学习环境强调利用数据和算法了解和服务学生,智慧学习方式倡导开展网络化、个性化及无边界学习,智慧教育管理推崇更加高效、灵活、多元的教育管理形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