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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民族国家对欧盟发展的意义
2020年08月31日 09:28 来源:《欧洲研究》2020年第1期 作者:梁雪村 字号
2020年08月31日 09:28
来源:《欧洲研究》2020年第1期 作者:梁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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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研究从欧洲一体化的理论源头入手,重新梳理大卫·米特兰尼提出功能主义路径的历史和理论背景,指出以功能主义为基底的欧洲一体化进程从未获得消灭民族国家、实现深度政治融合的理论保证。

  一、“欧洲一体化”的两种叙事

  “欧洲”这一概念长期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叙事:一种是世界主义的,另一种是民族国家的。

  (一)世界主义的欧洲

  尽管欧洲一体化正式启动于1950年,但“统一”的欧洲这一观念由来已久,它既是罗马帝国的遗产,也是基督教神权的遗产。罗马帝国崩溃后,欧洲在政治和军事上陷入了长期的分裂,1500年左右,欧洲国家的数量高达五百个。但当时的神圣罗马帝国仍然基于宗教共同体的逻辑,致力于维系一个共同欧洲的纽带。到18世纪,尽管政治上依然分裂,而卢梭仍然明确地论及“欧洲各国之间构成了一个无形的国家”。18世纪著名的国际法学家瓦泰尔也指出,欧洲构成了某种政治体系,居于世界一隅的各国通过彼此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各种利益将这一实体联系在一起。他认为,欧洲就像一个“共和国”,各个成员尽管相互独立但通过共同的利益整合在一起,维系着欧洲的自由与秩序。在一战前的欧洲,各国的君主或贵族统治者之间保持着经常和密切的联系。把他们联系起来的是家庭的纽带、共同的语言、共同的文化价值观、共同的生活方式以及关于绅士之间应如何相处的共同道德观。一战导致了四大帝国的覆灭,欧洲的封建贵族制度也逐渐走向事实上的共和制。然而,在民族国家时代,“世界主义的欧洲”并没有终结,只是形式和载体发生了变化,其覆盖的范围甚至还有所扩大。

  (二)民族国家的欧洲

  民族国家起源于欧洲。尽管犹太教传统将古代以色列视为世界上第一个民族国家,但该领域的大部分学者将民族主义看作一种欧洲现象。欧盟国家中的“去民族主义化”还没有取得普遍的社会共识,而只是或多或少地影响了生活在城市中的、受过高等教育的居民以及政治、经济精英。即便在西欧国家,具有排外倾向的民族主义政党也获得了相当大的政治影响力。这些政党的主张与中东欧和东南欧国家具有民族主义色彩的相比,并没有体现出本质的差异。

  二、再谈大卫·米特兰尼:功能主义的“谬误”?

  功能主义是欧洲一体化最重要的理论渊源。虽然不断受到新兴理论的挑战,但功能主义所提供的“概念池”持续地影响着一体化理论的发展与演进,在学术领域表现出长期的活跃态势。

  功能主义路径在20世纪70年代遭遇了理论挫折,甚至哈斯本人也指出功能主义对外部的经济和军事威胁、民众态度的转变以及民族主义等因素的关注不足。在实践层面,欧盟向纵深发展的过程中接二连三地遭遇内部挑战。

  (一)功能主义兴起的历史与理论背景

  在《有效的和平机制》一书中,米特兰尼驳斥了通过联邦主义快速重建战后和平的幻想。他认为,国联试图通过立约在国家间建立起一种正式关系是不可能的。国联的失败和二战的爆发并非因为联邦主义不够完美,真正的问题在于,这种设计以19世纪的国家功能为模仿对象。但这种“守夜人”式的国家在过去几十年间已经逐渐过渡到目的性国家,国家的本质从“法统”过渡到“服务”。这种转变不是国家的自愿选择,而是具体历史进程的迫切需求。

  在审视国联失败的原因和过程时,米特兰尼发现,各种国际协议和条约文件都随着国联的瓦解而湮灭,那些费尽心机确立的“正式关系”也不复存在,唯一留存下来的是功能性的机构,例如国际劳工组织。这些机构不依赖于“法统”,相反,它们因为各国存在具体而迫切的现实需求而得以保存,并持续发挥作用。因此,米特兰尼认为,与联邦主义相比更为有效的手段是以国家间合作和国际机构为网络,托住政治和军事上高度分裂的国际体系。在此基础上,各国的国家利益和各自的生存努力将通过功能的统筹而逐步融合。

  (二)对米特兰尼理论的误读

  米特兰尼相当审慎地指出:“不管哪一种新型国际体系,其目标都将是规范共同生活范围内的政治,而不是染指成员国各自的地方性政治。在后者领域内的尝试将伴随着仇恨的意识形态问题注入整个体系,而当下显而易见的需求恰恰是搁置意识形态争斗。”因此,只能先从共同的功能性诉求领域开始促进合作,期待能带来政治上的变化。但是,米特兰尼特别强调,功能主义能否带来政治上的融合是不确定的。这是后世对米特兰尼和功能主义误解最深的一点,功能主义是由于克服民族性太过艰难而采取的迂回措施,功能性合作的政治效应既不是线性的,也不是不可逆的。更进一步而言,功能主义的最初目标并非打造超越民族国家的新的政治中心。米特兰尼思想的继承者后来在强化这种理论预期时,实际上忽视了米特兰尼提出功能主义路径的根本初衷和真实关切;在研判民族国家是否应当完成历史使命时,缺少对民族国家复杂政治功能的深层次探究。民族国家并不是一种偶然存在的权力组织形式,相反,它是现代性的基本构成元素,是二战后国际体系的“定序原则”。

  三、民族国家的政治功能

  民族国家的兴起是18世纪之后西方世界快速崛起并取得巨大成功的关键要素。当代的政策制定者往往难以清晰地认识到:民族主义在各个层面重塑了现代政治的基本原则,重新定义了个人与政治共同体的内在关系,打破了乡土社会的隔阂,使得资源的集中利用和较大范围的统筹成为可能。这些原则和关系的存续关乎现代国家的政治稳定和内外能力。

  (一)均质化与政治团结

  在庞大的、原子化的现代社会中,国族认同和团结对于促成群体合作、鼓励利他行为而言是非常必要的,有了合作和利他才能保证体面的生活境况。现代国家不仅发挥着提供公共物品的关键作用,还担负着处理零和利益分配的困难任务。国家应优先提供哪些公共服务、应以什么标准来征税、经济结构应如何确定,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不存在唯一正确的答案。即便存在,其在政治上也不一定是可行的。因此,如何在复杂的偏好和高度的不确定性面前做出集体选择并共同承担后果,是一个巨大的政治挑战。

  就欧盟层面而言,尚未出现系统性的政治议程来取代民族建构的均质化过程。不仅如此,受多元文化主义的影响,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均质化在很大程度上不被认为是正确的方向。“欧洲公民”的概念虽被提出,但《阿姆斯特丹条约》认为欧洲公民身份与民族国家公民身份是“互补性”的,《里斯本条约》中的表达有所调整,将欧洲公民身份之于民族国家身份的关系解读为“叠加的”。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不是替代性的。因此,欧洲公民这一潜在的身份建构还不足以支撑欧洲层面的团结。从长期来看,在大量移民的影响下,欧洲的异质化和碎片化程度甚至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升高。

  (二)民族国家与自由民主制度的运行

  在欧洲大部分地区,民族国家的形成与民主事业的推进是不可分割的。从19世纪进入20世纪的过程中,当时的民主主义者认为,多民族国家不适合民主的运行。由于缺乏民族意识,人民无法形成对国家的忠诚感。一旦有一定数量的国民不愿意归属全体人民,就必然会引发对抗或压制措施,民主与自由将两败俱伤。20世纪的民主实践在一定程度上佐证了早期民主主义者的担忧,去殖民地化运动和冷战结束带来的两波民主化浪潮都伴随着族群冲突的大爆发,反向地论证了稳定的民族共同体对民主制度顺利运行的重要性。如果共同体内部的异质性过高,民主的结果就很容易出现压迫或者对抗。

  根据政治学家西摩·马丁·李普塞特的观察,西方民主国家在20世纪中期以后之所以能稳定地运行,是由于“它们处于‘后政治’阶段,亦即民主的左右两翼之间相对没有多少分歧,社会主义者是温和的,保守派承认福利国家概念”。李普塞特所表达的正是民主制度很少被论证的一个前提条件:在某种程度上民主必须是“假的”,换言之,选民及其政治代表在重大问题上的价值主张应当存在较高的一致性,人们的分歧大多集中在操作层面或优先顺序上。在这种情况下,民主程序主要用来决定由哪一派掌权,而不是就根本性的价值问题进行抗辩,因为与权力分配密切相关时,争论价值问题往往招致更多的不同意见和更严重的分裂。如果存在少数族裔、外来移民数量较多的情况,那么少数族裔的文化、宗教和经济主张需要被主流社会看作是积极的现象,而不仅仅是被迫容忍的对象,否则单靠法律层面的赋权很难消除深层次的歧视与隔离,这也是发达国家的种族问题长期无法解决的根源所在。

  四、总结

  功能主义的提出并非因为联邦主义的理论不够完美,而是因为现代国家的功能已经发生了根本转变。此外,之所以从局部功能入手是因为弥合各个民族在价值体系、利益偏好和行为方式等方面的根本性差异太过困难,只能先从共同的功能性诉求领域开始促进合作,期待能带来政治上的变化。但是,米特兰尼特别强调,功能主义能否带来政治上的融合是不确定的,这是后来的理论家对米特兰尼和功能主义误解最深的一点。功能主义源自克服民族性太过艰难而采取的迂回措施,功能性合作的政治效应既非不可逆的也非线性的。因此,以功能主义为基底的欧洲一体化进程从来没有获得消灭民族主义、实现深度政治融合的理论保证。

  民族国家作为政治单元的一种形式,既非永恒也非完美。欧盟想要“战胜”民族国家不是没有可能,但不是以敌视或轻视民族国家的方式。未来的一体化理论应当更加全面、深入地检视民族国家在欧洲融合的历史上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不管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并在此基础上,认真考虑如何从理论层面回答民族主义曾经试图回答的那些关乎现代政治运作的根本性问题,以给出更加符合时代要求的答案,直至最终提出超越民族国家的定序原则。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原题《欧盟为什么需要民族国家?———兼论欧洲一体化的理论误读》,《欧洲研究》2020年第1期。中国社会科学网 李想/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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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梁雪村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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