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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国家之根本,乡村治理本就是国家治理的当然含义。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所有制结构、分配结构和经济运行体制机制等方面呈现出新的理论内涵与历史特征,需要以更契合时代性和创新性的视角对乡村治理予以诠释和解读。黄涛教授等所著《农村产权制度变革与乡村治理研究》一书,以颇具前瞻性的研究范式和开阔的理论视野,对过去和未来一个时期农村产权制度变革与乡村治理进行了富有特色的研究工作。该书于2018年5月正式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农村产权制度变革与乡村治理研究”(批准号:10CJL028)的最终成果,部分内容先后以论文形式在《马克思主义与现实》《经济社会体制比较》等权威杂志刊载。该书对现有相关文献的梳理清晰,理论建构具有系统性和创新性,观点清晰,结构合理,方法多样,体现出基于产权制度变革的中国乡村治理研究新探索。该书不仅有作者多年研究心得之概括集成,也提出一些开放性的研究思路供读者思索,可供从事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究、特别是从事中国乡村治理和发展问题研究的学者研读与收藏。
该书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出发,指出农村产权制度的变革决定着乡村治理的发展演变,乡村治理的发展演变同样要适应农村产权制度变革的要求。依据这种理解,该书构建起“产权制度—乡村治理”辩证关系的理论分析框架,以此探究治理视域的农村产权制度变革及产权视角的治理机制趋向变化,体现了对马克思主义辩证观点、历史观点和实践观点的系统把握,既揭示了乡村治理背后的产权制度原因,又拓展了产权理论在发展中大国经济社会治理方面的运用,并为“制度—治理”研究提供了一个典型的中国案例和乡村案例。
基于对产权制度-乡村治理的内在关系,该书将中国农村产权制度和乡村治理置于动态博弈的框架中,以此概括出中国农村产权制度变革的演变趋势,并揭示了中国乡村治理面临的实践困境,进而抽象形成了一个以农村产权制度主体化、市场化、社会化“三位一体”为表征的现实分析框架,使乡村治理在制度分析中具有理论和实践依据。作者基于较长期研究的学术积淀,将诸多学科命题和现实素材进行整合,在这种整合中又体现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同时又有着自己的观察、思考和研究,在农村“产权制度—乡村治理”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方面体现出创新性和自身特色。
该书的一个重要创新是研究了产权制度的有效性以及产权制度与治理主体有效性之间的关系。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制度是最基本的制度,产权制度直接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交易成本的高低以及经济、政治组织形式的替换,或者说导致了治理的变化。在作者的分析中,乡村善治的诸多要素无不依赖于产权制度有效性这个前提条件,而产权制度的有效性又与治理主体有效性紧密相关。依据这个分析思路,该书既揭示了乡村治理低效、失效现象的制度原因,又找到了恢复乡村治理有效性的基本路径,从而在逻辑自洽中得出了既有利益诉求又有共享平衡的中国农村持续发展善治图景。
该书的实践意义还在于,作者概括剖析了不同治理模式的功能本位,并指出如何根据不同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做出治理模式的理性选择与优化搭配。该书阐述了我国乡村治理的多重演进模式,提出乡村多样化治理模式相结合的体系构建思路,这对理解和优化我国乡村治理具有启示借鉴意义。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的农村农业发展正面临若干新情况、新问题,这为农村产权和乡村治理研究提供了丰富素材和实践背景,期待黄涛教授及其团队沿着“产权制度—乡村治理”的分析框架,在强调历史逻辑和理论逻辑统一的基础上,直面中国的本土化经济社会实践,采用理论假说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继续开展具有创新性的研究,在中国农村产权制度变革和乡村治理研究领域取得更大成果。
(高帆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