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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会同教育部门今年破获“涉考”案件三十余起 严打“涉考”违法犯罪 切实维护高考安全
2020年07月06日 09:05 来源:《中国教育报》2020年7月6日1版 作者:万玉凤 字号
关键词:高考安全;考试作弊;“涉考”犯罪活动

内容摘要:记者7月5日从教育部获悉,根据公安部“净网2020”专项行动和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部署,2020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对利用互联网和无线考试作弊器材实施的各类“涉考”犯罪活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持续对“涉考”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侦查打击。

关键词:高考安全;考试作弊;“涉考”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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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报北京7月5日讯(记者 万玉凤)记者7月5日从教育部获悉,根据公安部“净网2020”专项行动和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部署,2020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对利用互联网和无线考试作弊器材实施的各类“涉考”犯罪活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持续对“涉考”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侦查打击,破获刑事案件3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0余名。

  今年高考前夕,各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连续侦破多起组织考试作弊案,涉案犯罪团伙利用互联网招揽作弊考生,收取高额费用,为考生非法提供考试作弊服务,牟取高额经济利益。近期,辽宁公安机关对“涉考”犯罪团伙开展侦查打击,侦破一起涉高考组织作弊案,依法抓获并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0余名,扣缴了一批无线考试作弊器材。安徽、河南公安机关在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和艺术类联考期间主动出击,破获多起通过互联网组织实施的考试作弊案件,累计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名。天津、江苏、广东等地公安机关持续对无线考试作弊器材生产厂商开展侦查打击,摧毁多个器材生产窝点,扣缴窃听、窃照专用器材1000余套。此外,针对网上出现涉高考虚假谣言信息,错误引导考生备考复习等情况,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依法查处了一批散布高考谣言的网络自媒体账号,对严重扰乱考试秩序的谣言发布者依法予以严惩。

  公安机关提醒,在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向考生提供试题答案、兜售无线考试作弊器材等行为,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经营罪和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等罪名,严重危害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和诚信体系,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助考”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2020年高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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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万玉凤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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