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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孟子·离娄下》“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之第二个“行”,当训为“言”“说”。此句意为“要依仁义行事,不能只说说而已”。孟子反对的不是“勉强施行仁义”,而是只说不做的“假仁假义”。清华简《厚父》第五简“古天降下民……惟曰其助上帝乱下民”与《梁惠王下》引《书》相似,此之“乱(治)下民”即彼之“宠之”,“宠”读为“用”,训为“治”。故赵岐以“宠之”断句,“四方”归下读正确;孙奭、朱熹“宠之四方”断句不能成立。
【作 者】廖名春[1]
【作者单位】[1]清华大学历史系/思想文化研究所,北京100084
【期 刊】《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5期20-24,共5页
【关 键 词】孟子 非行仁义 清华简《厚父》 乱下民 宠之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清华简与儒家经典的形成发展研究(16ZDA114)


【全文阅读】《孟子》与出土文献两则.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