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
作者简介:
都市空间与儿童游乐
Urban Space and Children's Recreation
作者简介:
蒋原伦,江苏苏州人,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教授
原发信息: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20192期 第12-16页
内容提要:在某种意义上,儿童游乐场所是都市空间的异托邦,它由仿自然环境的公园和街心花园进入到商业大厦的中心。该空间有以下四个特征:这是风雨无阻的空间,遵守早九晚九的商业作息时间;这类空间基本只对儿童开放,这里的设施只适合孩子,满足儿童的一切欲望;这是水泥森林中的一处景观空间,在玻璃穹顶下展示其绚丽的色彩,有人为安排的自然风光;在这些空间中,货币是唯一的通行证,儿童的快活有时取决于父母的经济条件。儿童游乐场所的变迁表明城市家庭购买力的转移——由日常生活必需品的购买转向对未来的消费,即儿童培育的消费。
关键词:都市空间/儿童游乐/消费未来
都市不仅是人口集居之地,也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力量交汇集中的地方。所谓的都市空间,也是水泥森林不断扩展和成长的空间。鳞次栉比的楼盘、华丽装饰的幕墙、夜间闪烁的朦胧灯光都在告诉人们,这里有着人间所有的繁华。
尽管都市是钢筋水泥的空间,其实,用现代空间理论来分析,它并不是同质的都市空间;各种空间之间的关系是异托邦,即差异空间的关系,每个空间都有与这个空间相适应或相匹配的人群。而本文关注的是水泥森林中的儿童游乐场所,这些游乐场所是伴随着大商场、大购物中心、plaza而出现的。
当城市刚刚有大商场和百货大楼时,并没有儿童游乐设施。起码在以前的上海,儿童活动的场所和商业中心是分离的。20世纪五六十年代,每逢儿童节等节假日,人们能够去游玩的地方基本是公园。一般说来,公园分为两种:一种是离家近的公园,范围小一些;另一种是离家远的大一些的公园,那里的儿童游乐设施要多一些,有勇敢者的道路、划船的湖面、供玩耍的假山和草地。在那里,儿童们可以玩一整天。
三十多年过去了,家长们陪伴孩子去游乐的地方也分两类:一类是附近的公园,一类是稍远一点的有大型游艺机的场所(如上海的锦江乐园等)。这第二类场所是能够给人新鲜体验的场所,自然也是花费颇多的场所,除节假日之外难得去一次。而今又是三十年过去,情况则更加不同,儿童们的游乐之地几乎全部转移到那些商业中心——Plaza之中,城市中心的公园基本被老人们占据。这仿佛是一种表征,表明社会某些次序的大的改变。
公园是都市中的自然空间,远离资本和商业的侵入。尽管这些自然空间是人为安排或者是多年前遗留下来的、经过改造的自然空间,但它仍然不失为一种象征,一种大自然的象征。公园的自然风貌不是野趣的风貌,而是精致的、人工修护的自然风貌,如亭台水榭、湖面、舒适的座椅,还有咖啡馆和茶室等,适合都市中人游乐休息;但是却少了许多儿童。儿童们去哪里了?他们就在附近的商厦中,是某种政治的和经济的力量把儿童们从自然空间挪到了巨型的商厦中——人们在商厦的中央设置了购买儿童欢乐的空间,保证着相关商业链的运行,也保证了资本的利益回收。
其实,儿童游乐场所就是处于大都市繁华地段的一处异托邦,是至今为止都市历史中最大的异托邦。都市中的儿童游乐场所使得儿童和大自然完全隔离了,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历史的悖论。早期的人类是从大自然逐渐走向文明、从乡村一步一步走向都市的。儿童似乎也如此,由自然的个体逐渐成长为被规训的主体。他们的早年理应生活在大自然的阳光下、在乡土的气息中,最起码要生活在作为替代品的街心花园中。他们的成长浓缩着人类漫长的进化历程。然而如今,一切都倒过来了。儿童们成长在高科技和电子设施的环境中,他们比他们的父母、保姆或再上一辈的老人更加熟悉和适应这种大都市商业文明和电子环境。可以说这既是异托邦,也是“异托时”。
福柯在《另类空间》中着重讲到了异托邦的特征,但没有提到儿童游乐场所,这是因为在福柯的时代还没有这类特殊的空间;即便在今天,某些国家和都市中也没有这类异托邦,这是在国家的某种政策(如计划生育政策)和商业牟利结合下的空间产物。这类异托邦的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该空间是风雨无阻的空间,无论自然条件如何,无论刮风下雨还是严寒酷暑,都不会影响其开业;它遵守早九晚九的商业作息时间,在作息时间之外对人们是封闭的;当然还有一些人为条件不能满足(如机械故障等),也会导致空间封闭。第二,这类空间基本只对一类人开放,那就是儿童。这里的设施只适合孩子,满足儿童的一切欲望。因此儿童是唯一主角,其他所有人只能作为配角存在;但是一般情形下,儿童恰恰不能独自进入。作为主角的儿童不能缺少的配角是监护人或成年人,必须由监护人或成年人陪同才能进入这类空间。第三,这也是水泥森林中的一处景观空间。在玻璃穹顶下,展示其绚丽的色彩。有人为安排的自然风光,如喷泉、水面;有各种材料制作的永不凋谢的树木和鲜花,当然海洋球是不可缺少的空间填充物。第四,在这些空间中,货币是唯一的通行证,儿童的快活有时取决于父母的经济条件。除此之外,与这些空间紧密相连的其他空间也是儿童消费场所。尽管挂着各种儿童培训的名目,但也是部分体现成人成就感的场所。
或许还应该提及一个方面,那就是这里的游戏基本都是现代科技和电子技术产品,和上一代人的游戏完全不同。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儿童游戏传统基本中断,老一辈人所熟悉的那些游戏(如跳房子、过家家、跳绳、猴皮筋、弹玻璃球等)很少出现在今天的孩子们的游乐节目单上。也许在以《植物大战僵尸》《王者荣耀》为代表的电子游戏之余他们会听父母讲起那些简单的游戏,但对他们来说,却有些无聊和过时。
这使人想起老勃鲁盖尔的画作《儿童游戏》。第一次观摩这幅画,笔者略有点震惊。在这幅画上,人们可以看到自己童年和少年时玩过的若干游戏,如撑骆驼、滚铁圈、翻骨牌等,这些游戏原来在四百多年前的欧洲同样流行过。笔者没有查证这些游戏的起源,它们从哪里开始?又经由怎样的传播途径来到中国?或者反过来说,它们是怎样从中国传播到海外的?在美国一所有百多年历史的小学中,笔者看到过作为小学生娱乐器具的铁圈和类似的设施。这似乎表明,在全球化时代到来之前,全世界的儿童已经有了几乎相同的游乐项目。著名英国诗人奥登曾在其深有寓意的《美术馆》一诗中一口气写了这位大师的四幅画作。在其开篇中,诗人说道:“关于苦难,这些大师从来不会出错:他们都深知其中的人性处境。”①有了这幅画,是否可以说:关于欢乐,大师们也不会出错?
当然在这幅风俗画中,除了玩耍的人群,最引人注目的是空旷的场地(即自然环境、自然空间)。这种环境笔者这代人都应该熟悉,没有商业痕迹,没有高科技侵入,更没有经过资本的大改造。它没有特别的标志和禁令,没有人守护,不用门票,谁都可以进入,也没有时间的限制。这样的自然环境在今天的都市中几乎绝迹。所有大一点的空地都不是本真意义上的自然空间;所有的空旷之地都是潜在的财富,是各种社会力量争夺的空间。
福柯提出的异托邦概念,不仅是相对于乌托邦的,其实也相对于常规的日常生活(例如养老院或者精神病院,这些被他称之为“危机异托邦”)。还有一些异托邦如公墓,福柯对其的描述是,“在这里,尸体失去了最后的个体特征”,据说公墓的出现是“西方文化开创了人们所谓尸体崇拜的时代”。②进而他提及了电影院、汽车旅馆等;还有一些所谓“异托时”的地方,那就是图书馆、博物馆等,是历史以某种形式被储存的地方。本文所说的大型商厦中的儿童乐园,不是要还原福柯的异托邦内涵,而是要顺着福柯的思路扩展。福柯的异托邦理论从伽利略说起,无非是说上帝创造的以人类为中心的世界被科学的物理世界打破,地球只是整个宇宙中的一个点,因此各个点上的空间可以看成是同质空间,它们有着共同的物理属性。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共同属性的物理空间因人类不同的实践活动而有了不同的差异空间。在人类社会的差异空间中,福柯首先关注的是特殊人群所处的场所,接着扩大到其他场所。所谓差异空间是人们所处的具体社会空间。由于每个人所处的社会境况不同,必然处在不同的社会空间中,不同的社会空间必然会催生或派生不同的社会实践。列斐伏尔等人的空间理论之研究要点是,社会空间是如何被生产出来的以及在这生产过程中权力的角逐、资本间的博弈、意识形态方面的较量等。列斐伏尔认为,在经典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或者说“在刻板的马克思主义传统中,社会空间被看作是一种上层建筑,作为社会结构与生产力的一个结果,包括财产关系”③。因此,在对生产关系和生产资料的理解中是没有空间概念的,因为空间概念以及空间本身似乎逃脱了“经济基础—社会结构—上层建筑”的分类法。而在列斐伏尔那里,空间也是生产资料的组成部分,或者相当于生产资料。空间可以看成是一种类似生产资料的资源。众所周知,列斐伏尔有三元空间的描述,即空间实践、空间表征和表征空间。其实这也可以看成是物质空间、精神空间和社会空间的另一番表述。社会空间不仅是前两种空间的结合,也是历史和现实的结合。在今天,已经没有单纯意义上的物质空间和精神空间,就如今天我们很难寻觅到真正的大自然。由此,空间就成为一种表征,从中我们不仅能看出复杂的社会关系、阶层结构和文化岩层,而且能窥见人类物质生产能力和创造力的走向。空间研究也会成为一种特殊的表征研究。它或许比时间研究有更加丰富的内容——毕竟空间比时间有更多的维度,更加生动和直观。通常所说的三维物理空间远远不能涵盖今天人们对空间的认识。空间不仅是向我们展开的,而且借助某些手段,人们可以让其暂时静止在某一个固定的状态。它不会像时间那样永远流逝,永远无法哪怕暂停一秒钟,并永远令人困惑。许多著述往往将时间空间相提并论,其实它们两者并不对等,而且并不能互相说明。
索亚的著述《第三空间》讨论的就是无所不包的社会空间,即不是凝固的而是开放的社会空间,只有开放的、不断延伸的社会空间才符合索亚有关第三空间的表述。只不过,社会空间不仅是权力的表征,也是各种力量博弈的场所。即,原本应该是同质的自然空间,在具体的社会历史过程中被不断地争夺和相互分割,成为各有特质的差异空间。差异空间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在时间中发酵的,有的源于悠久的传统,有的缘于持久的努力。这里说到的权力不一定是外在的强制的力量,也包括对契约的遵守和对某种既成事实的认可。
或许列斐伏尔等人没有注意到,在许多情形下,空间是交错、叠加、各种性质混杂在一起的。例如本论题所关注的儿童游乐场所由于所处位置在大型商厦中,因此是一种叠加的混合空间。即,儿童游乐场所和周围各种功能空间之间是没有决然阻隔的,或者说只有临时性的阻隔。有时它和用餐、购物、娱乐和培训往往在同一空间中,严格意义上是相通的空间,即是一个成人既能购物又能监管儿童的空间。
与在自然空间或者在传统环境下的儿童游乐活动相比,现代都市儿童的游乐空间有明显的制约与禁忌,在规定的狭小的空间以外充满风险。儿童监护人得时刻注视着儿童的活动范围,以免儿童受到游乐器械的伤害。在立体的交叉空间中,儿童的快乐和游乐的风险成正比。
在传统环境中,儿童的游乐对象是玩具或其他儿童。相对来说,他们能比较轻易地掌控玩具(起码许多玩具在体量上小于儿童的身材),因此能随心所欲地驾驭玩具和游戏过程;而在现代游乐场所,儿童的游乐对象是大型的游艺器具和电脑屏幕,儿童们基本上是被动地应对游艺机,或者在成人的帮助下逐步学会掌控——当然游艺机有自己的程序和规则,所谓掌控也是在某种规则和程序下的掌控。应该说,现代的各种游艺机对儿童的想象力有激发,也有限制而限制的恰恰是空间想象力。在传统的儿童游戏中,由于器具和设施有限,而自然环境没有受到过多的分割,儿童们在自己的想象空间中游玩;而在大型的游艺机和电子游戏中,儿童对外部世界的反应基本被游戏对象的程序所规定和控制,其空间想象受到明显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