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少数民族自治州;经济发展;路径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杨玉文,大连民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模式比较与创新研究”(项目编号:09CMZ027) 阶段成果。
我国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人口超过少数民族总人口总数的70%,民族自治地方面积占全国国土总面积的64%左右。当前,我国已经建立了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包括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和120个自治县(旗),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事关我国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是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的现实需要,是我国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作为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难点和短板,民族地区采取有效途径和形式促进其经济发展,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少数民族自治州典型研究区域的选择
目前,全国有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主要分布在西南、西北和东北地区,分别归属云南、贵州、青海、新疆、吉林等九个省区。本文抽取上述地区的7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作为样本,如表1所示。
延边州是东北地区的唯一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属边境开放地区,被国家确定为民族自治地区改革开放试验区,是国务院批准的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东部地区;伊犁州是全国唯一一个副省级自治州,又是唯一一个既辖地区、又辖县市的自治州,西部紧邻欧亚国家哈萨克斯坦,这里有中国陆路最大的通商口岸,对外贸易活跃;玉树州是青海省第一个、全国第二个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州,是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主体民族比例最高、海拔最高、人均占有面积最大、生态位置最重要的一个自治州;甘南州是全国十个藏族自治州之一,旅游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红河州位于云南省东南部,是云南省第四大经济体,经济总量和部分社会经济指标均居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前列,形成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红河模式”;甘孜州是四川省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之一,也是四川最大的藏区,全州植物和矿产资源丰富,是四川省主要的药材产区和重要的药源宝库,同时也是我国重要的成矿区域之一;黔东南州是苗族侗族聚居较集中的民族自治地方,该地区能源、矿产、生物和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业蓬勃发展、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社会事业健康发展。鉴于此,本文选择了上述七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作为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