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土家炸龙;符号;秩序;风险
作者简介:
【摘要】炸龙源于德江土家族对龙的信仰,德江土家炸龙是有着悠久的历史及文化意义的民间活动。炸龙包含扎龙、起水、亮龙、送帖子、入户舞龙、送龙宝、炸龙、烧龙仪式及祈福彩语。法律人类学视阈下土家炸龙反映了德江土家族信仰和禁忌体系的象征性符号演变、自发秩序与建构秩序的博弈、民间权威与纠纷解决互动以及权威体系变迁中的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的平衡。社会转型中德江土家炸龙也面临着利益过度追逐、自发因素受限以及风险危机等问题。避免炸龙的“越轨”,提出规范引领提升土家文化自信,法治保障推进土家炸龙文化发展,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重塑土家炸龙的新时代价值。
【关键词】土家炸龙;符号;秩序;风险
【作者简介】吴大华,法学博士后,湖南新晃人,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二级研究员,云南大学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刑法学、民族法学、法律人类学;尹训洋,山东新泰人,云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族法学、法律人类学。
【基金项目】2014年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理论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资助项目(中宣部[2015]49号)的阶段性成果。
德江县位于黔东北铜仁地区西部,东与印江毗邻,南与思南接壤,西南与凤冈交界,北插沿河、务川之间,略呈等腰三角形。南北长67公里,东西宽63公里,乌江水流从南至北纵贯其境。东岸属武陵山脉,西岸属娄山山系。境内山峦起伏,沟坚纵横。土家族是德江世居少数民族之一,根据识别认证,至1984年12月止,全县有土家族人口147644人,占当时总人口的60.5%。之后的三十年间,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与统计方式的改变,截至2013年底,根据公安户籍系统查询统计,全县有土家族475686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9%。德江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区,明嘉靖《思南府志》载:“旧为苗夷所居,有蛮夷、杨黄、仡佬、木徭数种”。各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斗争中,由于社会历史、经济生活、自然条件等原因,在居住、服饰、饮食、婚姻、丧葬、信仰等方面,都各具有自己独特的民族习俗。随着历史的演变,人类的进步,互相渗透,互相影响,尤其是汉文化的广泛传播,使少数民族的生活习俗不断地起着变化。特别是明清封建统治者采取“改土归流”“土流并治”强行同化政策,加快了一些民族习俗的消失。明嘉靖《思南府志》载:“蛮僚杂居,言语各异,渐被华风”。清道光《思南府续志》载:“五方风土不同,习俗亦异,浇漓淳薄,举视教化为转移……在上者三令五申去奢从俭,郡士夫力行以为倡,率庶民先克,遂风俗蒸蒸还淳也”。如今德江县土家族的许多生活习惯和民俗虽不断被汉俗同化,但在有些方面仍保留一定的民族特色,土家炸龙就是其中之一。
一、德江传统土家炸龙概况
炸龙源于德江土家族对龙的信仰。以土家扎龙传统技艺和炸龙习惯为基,结合诸多德江土家“龙”文化传说,炸龙形式和内容不断丰富,逐渐演变为德江土家民众固有的民间活动。德江县土家炸龙源于舞龙。据《史记·华阳国志》记载,德江舞龙始于汉代,《华阳国志》曰:“黔中之南,间有龙舞”,《思南府志》载,“安化(今德江)各场镇,均有土王节,间有炸龙者”。永乐年间,有“炸龙求雨事”。民国时期,德江炸龙时兴“扎亭子、占古事”。民国三年(1914年)正月,为庆祝安化县改为德江县,城区举行了集中炸龙活动。德江土家炸龙延续至今,虽经历时代更迭与社会变迁,其内涵和形式不断演进,依旧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与广泛的参与群体。德江土家炸龙前后包括扎龙、起水、亮龙、送帖子、入户舞龙、送龙宝、炸龙、烧龙仪式以及伴随仪式的祈福彩语。
(一)扎龙
扎龙也就是龙灯的制作环节。龙灯按制作材料分草龙(旱龙)、箍龙、布龙、纸龙4种;按“五行”分青龙(属木,位居东方)、红龙(属火,位居南方)、绿龙(属金,位居西方)、蓝龙(属水,位居北方)、黄龙(属土,位居中央)5种;按长短分大龙(30至50米)、小龙(俗称龙崽,10至15米)2种。龙的骨架用荆竹、楠竹或斑竹编扎,麻丝作胡须,猪尿包(膀胱)作眼睛,后用绳子将龙头和各节连接,罩上龙衣,贴上鳞片,配以牌灯和鱼兵虾将,龙头、龙尾分别画上“日”“月”,用朱砂为龙眼点睛。
(二)起水
龙编扎好以后,正月初九,由龙头(灯首)组织群众敲锣打鼓,把龙送到河边或井旁,焚香烧纸,举行一系列祭祀活动,请龙王下凡,在民间愿景中祈盼富有灵气的巨龙横空出世,降临人间与民同乐。在起水环节舞龙者口喊起水仪式彩语:
哎!锣鼓打得闹沉沉,特迎金龙下凡尘;
金龙特地来饮水,去除百病保安全。
哎!水有源头树有根,从古流传到至今;
金龙初九饮水后,富贵荣华万万春。
哎!龙灯起水龙显灵,上天禀告龙王听;
保佑今年收成好,保佑百姓享太平。
(三)亮龙
起水仪式完毕后,正月十二,龙随舞龙者来到主要街道、村寨游玩一圈,以活动筋骨,同时传达今年火龙节如期进行的讯号,向群众示意,做好迎接舞龙的准备。在此环节,由县龙灯协会集中各路龙灯,举行出龙仪式,宣布巡游线路、方向和要求。亮龙环节舞龙者口喊亮龙仪式彩语:
哎!过了一湾又一湾,扎龙地点潘家湾,
年年都把龙灯耍,腰不痛来腿不酸。
哎!龙灯扎得轻又轻,玩龙之人好费心;
自从龙灯玩过后,传承文化靠你们。
哎!远望德江一座城,正月初九接龙神;
玩灯之人要讲礼,所有东西摆茶盆;
茶盆摆有香纸蜡烛人民币,全部都归扎龙人;
今日龙灯接走后,儿子儿孙考状元。
(四)送帖子
进一步确定参与灯事活动对象,排除火龙节期间参与人员的禁忌情况。灯会派人挨家挨户送通知,最后灯会根据送帖子情况,确定恭贺对象。同时在此环节也有禁忌:当年有丧事的人家,一般三年不接灯,也就不会被列入送帖子对象。接到帖子的人家,才会准备迎接龙灯。
(五)入户舞龙
到接帖子人家舞龙,每到一家都要说祝福语。正月初九到正月十四期间,龙灯入户拜年,主人放鞭炮接龙进屋,龙头对着堂屋香火先点头三下,并开始在屋内舞三圈,最后龙尾朝前先依次退出。在锣鼓声的助兴中,主要由龙头做动作,并由一人领,众人和,领唱拜年祈福彩语:
哎!八字朝门大大开,金银财宝滚进来,
龙灯前来贺新喜,永保子孙万年财。
哎!龙灯头上一点青,特来恭候老寿星,
彭古寿元八百岁,古老二万七星春。
哎!龙灯嘴皮扎得白,特来恭贺生意客,
生意做得红火火,万两黄金滚进来。
哎!龙灯嘴皮扎得薄,主人处事没话说,
自从龙灯恭贺后,家庭事业万事和。
(六)送龙宝
送龙宝,每条龙都要准备若干用红纸做的圆球,称为“龙宝”,从正月初九开始,有选择性发送以示得到龙神更多的惠顾。在若干龙宝中,有一个用金铂纸做的宝,叫“金宝”,一条龙一年只能有一个或几年有一个,被恭贺对象,一般要以厚礼相谢。
(七)炸龙
德江火龙节最高潮环节。正月十五晚上,用烟花爆竹炸龙闹元宵。“炸”,展现了德江土家族勇猛、粗犷与野性的一面。舞龙者身着短裤,脚穿草鞋,头扎红巾,臂缠布带,袒胸露臂,在随行队伍灯笼火把的照耀下,敲锣打鼓,过街恭贺送福,街民备好成箱、成堆的烟花爆竹,数十杆鞭炮和几十筒烟花对准舞龙者密集轰炸、猛烈喷灼。龙头、龙身被炸得越烂,寓意来年的年景越好。炸龙环节舞龙者口喊炸龙仪式彩语:
哎!烟花冲天不怕烧,火炮落地不怕炸;
冲锋陷阵不当劳,烟火场中称英豪。
哎!赤膊上阵是英豪,穿衣炸龙胆子小;
丢掉龙把被人笑,醉酒炸龙是脓包。
哎!烟花冲天上元宵,火炮声声比技高;
冲锋陷阵全不怕,玩灯之人战通宵。
(八)烧龙
德江土家炸龙最后的环节。正月十六,将龙送到河边,参与舞龙的人员吃完“龙稀饭”(火龙节结束的聚餐)后,将龙的骨架烧掉,以示放龙归海,送神上天,祈求来年五谷丰登,六畜兴旺,国泰民安。正月十六一过,土家炸龙就结束,大家就会正式投入农耕。举行烧龙仪式时,一般由灯首口喊彩语:
哎!送龙送到河沟边,金龙化骨上青天;
烧钱化纸龙归海,百事大吉万万春。
二、法律人类学视阈下德江土家炸龙的演变及生存现状
德江土家炸龙作为德江县秩序及文化演进的典型象征性符号,有着极其重要的使命与社会功能。民族文化差异带来的对于民间资源开发的不同认识,造成基层治理中的理念冲突隐患,由此引发基层治理危机。不同民族对于其传统的民俗活动有着固定的规则系统,国家建构秩序介入若不尊重地方性知识,便会破坏地方自发秩序系统。民族地区基层治理,尤其是应对社会风险的特殊制度设计,在个体过度追逐利益的现实中经常会落空。本研究主要从法律人类学视角切入,分析德江土家炸龙演变及生存现状,试图为民族地区基层社会的治理、秩序的生产以及其民俗文化的改造提供对策性建议。
(一)土家炸龙的符号意义及其演变
罗兰·巴特的符号论认为,只要有人存在,世界上的任何事物,不管是人为的还是客观原有的,都可以成为一种符号。符号是伴随着人的生活和实践的,是人对意义的追求所形成的。使符号成为符号的,是符号所负载的意义。但是符号一旦成为符号,它的存在和运作就不单纯地依赖着其意义,而是同它的意义、符号本身的形式、符号所依附的事物、观看和使用符号的人们及其整个生活世界密切相关[5](P370)。传统的德江土家炸龙的符号意义多与农事、天象、祈雨活动有密切的关联,在土家族信仰体系之下炸龙的符号意义是祈福、求雨、驱邪、感恩的一种季节性活动。诉诸超自然力量也是德江土家炸龙的象征性符号,在土家炸龙传统权威之中,诉诸超自然力量得以完成“祈福”。通过炸龙一系列外在活动,祈祷对未来的生活愿景,诉诸超自然力量是人与神相互沟通的一种方式,体现了一种表达性功能,常用以描述在仪式或习惯性情境下义务性的、表达性的仪式符号,遵从传统的规则并维持着既有社会关系。
在一个社会中,就规范的存在形式而言,应该说主要有四个方面:其一是法律;其二是道德;其三是宗教;其四是习俗。在不同的社会中,可能存在独尊一种规范或某一种规范作为主导而其他规范辅之的情况,但不存在没有规范的社会。土家炸龙其实也是德江土家族的信仰和禁忌体系的象征性符号,以道德为支撑的一系列社会规范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潜移默化的约束力。土家炸龙同时兼有道德和习俗的符号意义。随着时代的演进,炸龙的传统符号意义出现了弱化的趋势,以传统的信仰和禁忌为代表的旧符号体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冲击、城乡文化的互融以及村民思想观念的多元而逐渐弱化,其关于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符号也呈弱化趋势,以往具有表达性符号意义的土家炸龙越来越向工具性符号意义转化,追逐私人利益的个体之理性计算频繁出现在炸龙活动中。“炸”的外在媒介烟花爆竹首先在数量上呈现出激增态势。传统的土家炸龙,游行范围较为狭小,用以炸龙的烟花爆竹数量较少,如今的土家炸龙,以烟花爆竹的数量作为宗族间或不同的分会间实力暗自博弈的象征性符号,同时入户舞龙阶段以及炸龙阶段的很多带有挑衅性的口号也取代了传统的祈福性彩语,这也反映出特定场域之中新旧象征符号的博弈与更替。
(二)土家炸龙自发秩序与建构秩序的博弈
社会型构、制度和结社的社会秩序类分为自生自发秩序与建构秩序两大类,小型活动场域下也同样如此。自发社会秩序所遵循的规则系统是进化而非设计的产物,自发秩序的协调和谐,必定涉及到一般性规则的问题,换言之,如果要达致社会的自我协调,那么社会秩序的参与者就必须共有某些规则并严格遵循这些行为规则,正如哈耶克所言,“自发秩序的型构,乃是这些秩序的要素在回应它们的即时环境时遵循某些规则的结果”。德江土家炸龙起初是民间自发的,包涵德江土家族传统的生活特征、文化信仰、禁忌规则、惯习结构等诸多要素,正如炸龙规则及流程的设置——扎龙、起水、亮龙、送帖子、入户舞龙、送龙宝、炸龙、烧龙,特定规则之下这种自发的民间活动在小型场域中不断地促进秩序的生产。然自生自发绝不表现为跑马圈地,野蛮生长,它需有所限制,尤其是经历了德江“二八”舞龙事件后,自发式的土家炸龙极易发展为“非常规性纠纷”,尽管炸龙主体在主观上并没有具体而明确的违规违法甚至犯罪动机,客观上却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对既有社会秩序间接或直接地呈现出的一种“越轨”或对抗。因此需要对带有“糟粕”性质的自发式行为进行引导。建构秩序的融入会对炸龙中“糟粕”性质的自发式行为甚至对基层社会风险的防范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建构秩序是与外部规则相对应且与社会自生自发形成的内部规则相区别的一种社会秩序,是为了某一目的而依据组织或治理者的意志制定的。它产生于一种有意的安排,该秩序下的各种规则既具有各种程度的一般性,也指向各种各样的特定事例。国家正式治理体系(如政府指导成立的龙灯协会,用以规范和指导土家炸龙活动)不断运作到德江土家炸龙之中,也是近年来德江土家炸龙自发空间带来了一定的限制,如何在自发秩序与建构秩序中寻求一种平衡,是德江土家炸龙发展所要思考的一大问题。
(三)土家族炸龙的民间权威与纠纷解决互动
德江土家炸龙具有解决纠纷的社会功能。德江乡村一村一寨的居住环境中,往往是同一个民族的同一个宗族的聚族而居。在日常生活中,不同民族或不同宗族之间历史以来就形成了重要的婚姻往来关系。在日常交往过程中,有序是常态,但是失序状态也时有发生,冲突与矛盾不可避免,而同一聚落内部的秩序尤显重要。扎龙一般由以村寨或姓氏为组织的灯首出面主持,灯首召集同族中每家每户的男主人,讨论募集扎龙经费等出灯事宜,在期间化解一家一户之间的恩怨与纠纷,称为“化公德”。“化公德”作为德江土家炸龙在纠纷的解决以及秩序的生产中有着特殊的意义。灯会的举办往往涉及到数以十计或百计人的参与,几乎村中所有男性劳力都得任务,而一场成功的炸龙只有通过舞龙者们默契的配合与协作才能完成,一个村中或一个宗族中有矛盾或心结的人在此期间不得不搁浅纷争,统一完成一年中最大的“盛世”。土家炸龙同时创造了一种族内团结、共同体情感以及村民之间的相互关联。
一般情况下矛盾纠纷的“话事人”为灯首,由乡贤担任。他们从同一宗族和同一支舞龙队伍中的德高望重者产生,他们在村中辈分较高且多为“能人”,在共同体内部有极高的权威,火龙节期间他们不仅要安排炸龙事宜,还会将火龙节作为共同体内部矛盾纠纷调解的时点。德高望重的身份以及共同体中的威望使得调解具备了当事方信任的基础。在调解方式上,借助信仰与禁忌。敬“灯神”是灯首常用的方式之一。德江土家族对灯神有着信仰的寄托,同时也有着围绕灯神的一系列诅咒,例如在炸龙的过程中出现受伤人员或不幸事件,有矛盾的双方将是第一个遭受灯神惩罚的对象。而在一村一寨的舞龙表演活动中,一次又一次地演唱家和邻睦的故事,再加上表演的协调一致的需要,有矛盾的双方无意中自然化解。诸如“龙灯头上一枝花,地邻老少是一家,不学蜘蛛各牵网,要学蜜蜂共采花”等彩语,反映了土家炸龙追求良好社会秩序的愿景。传统土家炸龙灯首要求在家族中的年长者,辈分要高,如今的德江土家炸龙灯首出现年轻化趋势,2019年火龙节期间笔者收集到的来源于德江县龙灯协会提供的一份青龙街道柏杨社区灯会名单:
年龄最小者只有19岁,年龄最大者也不过35岁而已,20多岁成员已成为德江土家炸龙主要群体,但是灯首依旧从这群年轻人中的“佼佼者”产生,大家普遍信任,依旧是在同龄人当中有较高的权威,能够胜任灯首,做好土家炸龙期间的相关服务,同样具备较高的处理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四)土家炸龙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的平衡
土家族炸龙的演变反映了权威的变迁。从国家——社会的角度来看,权威与秩序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社会内在力量形成的内生性权威和依靠这一权威力量整合社会形成的自然性秩序:一是由外部的国家力量加诸社会之上形成的规定性权威以及依靠这一权威力量整合形成的建构性秩序,而国家政权建设理论主要讨论的就是第一类型的权威与秩序主导下对第二种类型的权威与秩序所发生的变迁。传统德江土家炸龙更多的是非正式制度之下的民间权威的体现,炸龙不同的环节体现了非正式制度对炸龙的规制意义。村民、基层政府和国家这三个行动群体的行为受到他们身处领域中制度安排的制约,反映了其各自领域中的制度逻辑。改革开放使得德江县的经济、文化、社会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以风险防范为主导的国家秩序理念与土家传统炸龙内在的民间秩序理念发生冲突,如何平衡秩序理念,在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找到平衡点,是土家炸龙发展演变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在德江大型的民俗活动期间,政府作为服务者,风险的防范是必要的,而所采取的一系列的防范措施、应急措施与民间自发的炸龙内部规则发生了冲突,由于炸龙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比如炸龙参加者的人身安全,围观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同炸龙方队间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现象时有发生,所以有一段时间德江政府规定土家炸龙的活动范围(指定的区域或街道),这就与德江土家传统炸龙自由活动路线形成冲突。此外,由于德江土家炸龙随着社会的变迁自身也发生了演变,比如由最初的五六条龙变为巅峰时期的上百条龙,对于数量庞大的炸龙团体内部来说,组织哪几条参与,其他未参与的就会产生不满,伴随着不服从现象的出现由此发生民间力量与上层建构的争议、冲突。龙灯协会就是在此背景下产生,当时最早是由德江县青龙镇(今青龙街道办事处)产生龙灯协会,后来演变为以青龙镇为班底的统一的德江县龙灯协会。如今县龙灯协会的主要作用就是“润滑剂”作用,县委县政府的一些治理理念会贯彻到炸龙活动中,同时龙灯协会还会向官方表达会员的想法,由此之后,炸龙的地点、行走街道各会员消除争议,同时扎龙结束后,龙灯协会会召集各分会会长以及相关的灯头进行总结,外部规则及内部秩序由此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