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积极防范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由“限权”变成“扩权”,要精准划分地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纵向与横向的行政权力,杜绝行政权力不合理扩张的可能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旨在实现推动地方政府行政权力公开与透明、精简地方政府行政权力、限定地方政府行政权力范围和促进地方政府行政权力运行科学化等目标。然而,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在公开行政权力的过程中,受官本位思维、服务型政府理念尚未完全落实等因素的影响,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晒权”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演变成了“秀权”行为,具体表现在权力清单中公开的执法性行政权力多、服务性行政权力少。
关键词:行政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地方政府及其;及其工作部门;防范;运行边界;权力名称;制定;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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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防范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由“限权”变成“扩权”,要精准划分地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纵向与横向的行政权力,杜绝行政权力不合理扩张的可能性;要通过规范行政权力名称、运行流程及实施范围,进一步界定与明晰地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行政权力运行边界和范围,严禁部门利益驱动下扩张行政权力的行为;要加强对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动态监控,对不合理扩张行政权力的地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进行及时有效的惩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旨在实现推动地方政府行政权力公开与透明、精简地方政府行政权力、限定地方政府行政权力范围和促进地方政府行政权力运行科学化等目标。从制定和实施的效果看,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总体上围绕着既定目标发展,已经初步取得成效,但仍有必要对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与目标背道而驰的多重负效应采取有效对策积极防范。
首先,要积极防范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由“清权”变成“积权”。
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有序清理是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首要任务,也是对地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政权力确认的基础环节。当前地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政权力内容和分类杂乱,对其进行有序清理、分门别类是实现简政放权目标的重要内容。但是,部分地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政府权力清单制定或实施过程中,行政权力的清理流程仅仅停留于对行政权力进行简单梳理和积累,没有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有序清理,没有形成目录清晰、内容简明有序的政府权力清单。
出现上述状况的原因主要在于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思想认识不透、前期准备工作不够充分、缺乏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与经验等方面。因而,要进一步深化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思想认识,落实地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有序清理行政权力的“清权”目标;要充分征求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各方意见,地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内部也要做好事前协商,解决内部分歧,统筹一致意见,从而做好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前期准备工作;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选取合适的地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设立政府权力清单制度试验区或试验部门,总结出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清权”工作的有益性经验和科学方法,从而克服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制定过程中由于经验缺乏或工作方法不科学而出现的简单累积行政权力的不良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