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提出推行综合执法,符合行政法上“职能合并”的原理。
关键词:执法;分工;凌云;推诿扯皮;政府部门;需要;基层;法治;协调;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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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破解推诿扯皮难题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提出,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支持有条件的领域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
推行综合执法,出于什么考虑,旨在解决现实中的哪些问题?推进综合执法有哪些着力点,还面临哪些挑战和问题?近日,记者采访了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
记者:《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提出在一些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出于什么考虑,旨在解决现实中的哪些问题?
余凌云:提出推行综合执法,符合行政法上“职能合并”的原理。
以往的体制,简单说就是“千条线万条线”,像雨滴一样,从上一直穿到下:国务院有多个部门,基层也相应设置几个部门。
但是基层是要解决问题的,需要几个部门合力完成。以社会生活中的问题为例,我们小区不远的地方就是垃圾堆,建在上风上水的地方,夏天气味难闻。这个问题涉及规划、土地管理、城建等多个部门,相互之间相互推诿,造成没有人管的状态。
当前,我国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是政府的不作为,而且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不作为。主要表现在,有的部门前进一步可以,后退一步也有理由,这是当前的一个主要问题。
从这个角度来说,推进综合执法,进行职能合并,能够克服相互推诿的现象,提高效率。可以说这是一个方向,通过综合执法能够回应实际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