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自20世纪以来,学者对水上居民群体各领域进行了挖掘,不少探析疍民历史发展和民俗文化的研究成果问世。本文以广州水上人民为研究对象,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家政策对广州水上人民群体发展历程的影响。
关键词:水上人民;珠江区;广州市;中华人民共和国;上岸;定居;群体;政府;少数民族;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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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以来,学者对水上居民群体各领域进行了挖掘,不少探析疍民历史发展和民俗文化的研究成果问世。本文以广州水上人民为研究对象,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家政策对广州水上人民群体发展历程的影响。
改称为水上居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改称“疍民”为“水上人民”或是“水上居民”。1950年政务院发出《关于废除对海上渔民“疍家”侮辱称号的通知》。同年11月,广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通过了《提高水上人民地位,取消侮辱水上人民“疍家”的称呼》的决议,一律称珠江区的疍民为水上人民。1951年5月,政务院再次发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处理带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性质的称谓、地名、碑碣、匾联的指示》。1953年7月,广东省政府发出《关于疍民改称“水上人民”并特殊照顾其政治地位》的通知,要求各地政府严格执行并且给予广大水上人民特殊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疍民被认定为少数民族来区别对待,疍民代表以少数民族身份参加各种政治活动。为了确认疍民民族属性等一系列问题,广东省民族委员会、民政厅先后组织过大规模的疍民调查工作。根据实地调查和省民委反馈的成果资料,党和政府充分认识到疍民问题的复杂性及解决疍民问题的紧迫性。党和政府于1955年正式确认疍民为汉族群体的一部分,并积极鼓励水上人民当家作主,有不少的水上人民参与到国家政治事务中去,如广州市珠江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水上居民彭灶为副区长,选派水上人民代表林玉(女)、陈金(女)上京接受毛泽东等国家领导人的接见。
积极参与国家大事
1949年11月,广州市委着手建立各区人民政府,为水上人民专设了珠江区。1950年2月,珠江区开始着手抓基层建政工程,建立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小组。
在政治选举权上,党和政府积极投入到水上人民代表建设中。例如,1951年,广东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召开广东省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规定水上人民代表必须占到一定比例。在当时,水上人民人数较多地区的干部编制酌情增员,居民委员会按人口千分之一配备半脱产的乡镇干部。水上人民杂居的地方,均应设有民族事务机构或在民政部门下设股或指定专人办理水上人民事务。至1953年,珠江区选拔了近百名水上人民青年进入了政府部门。
在党和政府循序渐进地扶持下,水上人民拥有了属于自己的行政区域,并且各级各界代表大会均有水上人民参与国家大事,他们在各级行政机关岗位为党和国家作贡献,平等地享受各项政治权利和自由,真正成为国家主人。
从水居至陆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水上人民开始大规模上岸定居。1951年7月广东省第一届沿海工作会议决定,沿海各县应立即指定土地,着手筹划建立渔民新村,帮助水上人民解决上岸定居问题。1954年6月,周恩来视察广州市后,指示广东省、广州市负责同志一定要尽快为水上人民在陆地上建设聚居点和居民新村。1956年8月,珠江区制定了《珠江区水上居民转业安置计划》。同年9月,广州市人民委员会决定拨出专款修建水上居民住宅,专门成立了广州市水上居民上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上岸和转业工作,开始大规模动员水上人民上岸定居工作。1957年,珠江区管辖的水上人民划为河南区(现在的“海珠区”)管辖。1964年,广州市新建水上居民住宅22万平方米,使得第一批水上居民上岸定居。
1966年,水上居民新村基本建成,政府还修好从洲头咀至珠江泳场一段(滨江路)堤岸,一河两岸蓝图基本初现。1971年,共建成房屋使用面积2855万平方米,使113万多户、47万多水上居民上岸定居。从1980年至1985年末,广州市政府共拨出建房专款3570万元,由广州市航运总公司负责筹建水上居民住房。1988年底建成房屋面积9.96万平方米,安置水上居民1680户、6720人。其后,市政府还先后两次划拨建房用地6.87万平方米给航运总公司,继续兴建住宅。
经过广州市人民政府多年的努力,至1990年6月,原在册的水上居民全部获得住房,历史遗留的水上居民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作者单位:广东省咸水歌研究会;广东财经大学)

■90年代末,广州市的猎德村,依江而建的栋栋高楼大厦,令这里的水上人更热爱他们的家园,感到幸福无比。 资料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