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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们党的民族政策取得了伟大胜利,民族研究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还存在着理论研究落后于改革实践的状况。从建立我国民族研究理论体系要求来看,也还有一定差距。为此,建议有关单位加强领导,尽快地建立我国自己的民族理论体系,写出《中国各民族形成理论》专著。在这里,我就民族概念、构成民族的要素以及民族学概念和政治学概念的区分问題提出初浅看法,不妥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民族概念
世界各国关于民族的概念不尽相同。总的说来,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观点以社会发展阶段、社会制度和人口数量为主要标志,即只有到了资本主义社会才有民族(
),资本主义以前的“人们共同体”均称为部族(
)。其次是人口在10万以下的人们共同体即使到了资本主义社会或社会主义社会也被称为部族,如苏联北方和达格斯坦地区的小民族,在苏联的文献里被称为部族。法国的科西嘉人,虽然已进入了资本主义社会,但因人口少也被称为科西嘉部族。持这种观点的代表为苏联学者。第二种观点以是否建立过国家为标志,即凡建立过国家的人们共同体称为“nationnationlity”(即民族),没有建立过国家的人们共同体均称为“Ethnic groups”,应译为民族。如美国的英吉利人、爱尔兰人、澳大利亚的意大利人、日耳曼人、加拿大的荷兰人、日本人,均称为Ethnic groups(民族)。持这种观点的主要是西方国家。第三种是我们的民族概念,既不同于苏联,也不完全同于西方。解放后,我国政府对我国境内“人们共同体”进行了民族识别,先后确定了56个民族,无论是人口占全世界第一位的汉族,还是解放初期只有几百人的赫哲族均称为民族,也不管其社会发展阶段均用同一个术语。我认为这是中国式的民族概念。它是在恩格斯如下关于民族论述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即“但在个别地方,最初本是亲属部落的一些部落从分散状态中又重新团结为永久的联盟,这样就朝民族的形成跨出了第一步”(见《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
(二)什么是构成民族的要素
什么是构成民族要素问題,我国在进行民族识别时,主要是以斯大林同志指出的“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为依据的。
但是,斯大林同志这一定义是根据欧洲民族情况总结出来的。我国民族形成情况以及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民族形成情况与斯大林同志所总结的民族情况有所不同。因此,应该根据我国的民族概念,提出构成民族的四要素。
在提出构成民族要素之前,我想说明一下,迄今为止,关于构成民族的要素,世界各国学者看法不一,即使在社会主义国家学者看法也不一样,如罗马尼亚学者、匈牙利学者、南斯拉夫学者和苏联学者之间在民族构成要素方面也存在分歧。资本主义国家里的学者在民族定义方面的看法也不完全一致。因此,迄今为止,在当今世界里,还没有统一的构成民族要素的看法。由于时间所限,这里不能一一介绍,以下我提出关于构成民族的四个要素。
甲.共同的民族意识。所谓共同的民族意识,也就是自我意识。我认为这是构成民族要素的最主要的一条。如果失掉这一要条,那就不成为民族。如犹太人,他们生活在世界不同的国家里,但他们有共同的民族意识。因此,他们被认为是一个民族。因纽特人分布在不同的四个国家,但他们有共同的民族意识,所以也被称为同一民族。
乙.共同的文化。无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都有其共同文化,共同的文化是形成民族的第二要素。在这里,我提的共同文化是指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文学艺术(包括口头文学)、音乐舞蹈等。在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每个民族都有其独特的优秀文化,特别在文学、艺术、音乐、舞蹈方面,不少同志虽不是音乐家,但能辨别出不同民族的舞蹈、音乐。在汉人中间,自觉或不自觉地流露出汉族有共同文化,如瑞士华人赵淑侠也把共同文化作为汉族的重要标志之一。她说:“我深深感到,无论在大陆、台湾还是海外,我们都是炎黄子孙,都有共同的文化根源。”(人民日报海外版1986年4月13日)
丙.共同的语言。语言是民族的特征,因为没有共同的语言,民族内部人们也就无法交际。此外,语言还是保留民族文化的重要手段。因此,语言是民族的第三要素。我国宪法第四条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但是,如果因某种原因,丧失了民族语言,只要前两个因素还保留,民族就不会消失。这种情况在国内外均能找到例子。
此外,有的民族操两种语言,尽管没有共同语言,但有共同的民族意识,共同的文化,还是可以识别为一个民族。
丁.共同的历史渊源。民族形成经历过漫长时期,因而都有其共同的历史渊源。也就是说,在民族形成的过程中,共同的历史渊源是民族的第四个要素。以苗族为例,“苗族分布很广,主要居住在贵州(约占苗族总人口的54%)、云南(约占17%)、湖南(约占16%),其余分布在广西(约占8%)、四川(约占3%),等地,还有少数在广东海南岛及湖北西南角。……有关苗族族源问題在史学界中还没有一致的定论,但是已有足够的史料可以证明的是,早在二千年前的秦汉时代,苗族的祖先已经聚居在至今还是他们比较最集中的湘西、黔东这个当时称作‘五溪’的地区。史书中侮称居住在这里的包括苗族祖先在内的少数民族为‘五溪蛮’或‘武陵蛮’。后来,他们陆续向西迁徙,才逐渐形成现在的分布局面。”
这段引文说明,虽然苗族现在分散居住,但他们有共同的历史渊源。为什么不提共同的经济生活和共同的地域呢?因为无论在历史上或是现在有共同的经济生活不一定是同一民族,居住在不同地域,也不一定就是不同的民族。因此,这两个因素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要素。
为此,我认为构成民族的四个要素是:共同的民族意识、共同的文化、共同的语言和共同的历史渊源。这是我根据我国56个民族情况和世界上其他民族情况而提出来的划分民族的一般标准。但并非对每一个民族都完全适用。如共同的语言对佤族就不一定适用,因为佤族有两种语言。这里还要说明一点,这四个要素应该做为一个整体来识别民族,而不是逐条衡量,缺一不可。
(三)民族学概念和政治学概念问题
民族研究属人文科学,政治制度的研究属社会科学。民族的形成需要经历长期过程,因而民族是一个稳定的共同体,民族可以生活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在到达共产主义社会之前,绝大多数民族处于生存发展阶段。
那么,社会制度改变了,是否能改变民族性质,我的看法是不会改变民族的性质。如北朝鲜和南朝鲜的朝鲜族,依然是一个民族。因为朝鲜族的民族同一感没有消失,朝鲜族的文化没有消失,朝鲜族的语言也没有消失。
共同的历史渊源也是民族的重要内聚力,如汉族情况就是这样。今年清明节,陕西各界人士六千多人举行一年一度的清明节祭扫黄帝陵仪式。二十多名台、港、澳同胞专程赶来祭陵,敬献花圈,表达对民族祖先的敬仰之情。这说明汉族有共同的历史渊源,也说明不同的社会制度,不能改变民族的属性。
因此,用社会制度这样的政治概念来区别民族是错误的。
例如,苏联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撰写的《苏联社会主义民族》一书中就用社会制度来区别民族。该书写道:“社会主义民族与资产阶级民族无论在经济制度、阶级结构和精神面貌方面,无论在社会政治和倾向方面,都有着根本的区别。”
该书继续写道:“资产阶级民族为了剥削和压迫工人阶级及劳动人民,鼓吹民族内部的‘阶级和平’,以‘民族统一’的口号作掩饰。资产阶级民族的精神面貌和社会政治面貌,反映着资产阶级制度对抗性的剥削本性,反映着资产阶级的掠夺政策和民族主义思想;资产阶级领导着这些民族,它们极力强迫占民族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接受自己的政策和思想。
同资产阶级民族相反,新的社会主义民族是在工人阶级及其国际主义政党领导下,在消灭资本主义及资本主义以前时期的残余的条件下,在胜利地建设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取得胜利的基础上产生的,这种民族的阶级基础,乃是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联盟。社会主义民族已摆脱了阶级对抗,它的内部是团结一致的。”
从上面引文可以清楚地看出,苏联学者把作为民族学概念的民族和社会制度这样的政治学概念混淆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