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面对农业产业化程度低、公共基础设施薄弱、内生动力不足、抗风险能力弱等发展问题,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实施必须抓住关键、以点带面、深入推进,助力决胜脱贫攻坚战。
关键词:民族地区;乡村振兴;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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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强调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我国民族地区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是脱贫攻坚的主战场。面对农业产业化程度低、公共基础设施薄弱、内生动力不足、抗风险能力弱等发展问题,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实施必须抓住关键、以点带面、深入推进,助力决胜脱贫攻坚战。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提供组织保障
发挥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一是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性,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主任“一肩挑”,选拔坚强有力和具备专业知识能力的党员干部,可推广四川省宜宾市面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优秀返乡农民工公开选拔副乡镇长的先进经验。二是要团结动员各族群众,发挥亿万农民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体现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推动的有机结合,形成长效共建共治共享的机制,实现从“要我参与”到“我要参与”的转变,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三是要以党建引领社区治理,通过家庭会、院落会、坝坝会、小组会、村民大会等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严格落实基层干部走访联系群众,及时回应各族群众诉求,围绕“自治、德治、法治”,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提升基层综合治理能力。四是要关爱基层一线干部,适度提高基层干部待遇,合理设置基层岗位,打破成长进步的“天花板”,落实定期体检制度,关爱基层干部身心健康,完善基层干部轮训和外出考察学习制度,吸引更多人才汇聚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一线。
坚持科学规划引领,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提供技术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民族地区应坚持科学规划引领,与农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建设、土地利用布局、生态绿色环保等有机结合,打造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示范样本。一是坚持“多规合一”,将各类规划纳入统筹管理,让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形成推动民族地区发展合力。强化规划的约束性和严肃性,尤其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二是结合各地禀赋,打造特色亮点。乡村振兴规划要充分考虑民族地区的环境禀赋和发展现状,结合实际探索“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发展路径,避免出现“千村一面”的情况。三是优化经济地理版图。借助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易地扶贫搬迁,整合乡镇数量,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科学确定新设乡镇和村驻地选址,确保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方便各族群众生产生活便利。四是建立乡村规划师制度。借鉴先进地区发展理念,向民族地区各乡镇派驻乡村规划师,为乡镇的发展定位、整体布局提出科学规划,对乡镇建设项目提供技术把关,对基层可能出现的矛盾进行协调化解。
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夯实人地基础
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是深化农村土地改革的主线。很长一段时间,产权不明晰与利益分配如何优化成为困扰乡村振兴的问题。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一是推进确权登记。在完成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和林权在内的“老五权”确权登记的基础上,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进一步将确权范围扩大到林地经营权、林木竹果权、农村养殖水面经营权、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和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等“新五权”,探索建立区域内农村产业全覆盖的登记系统,打通农村产权入市渠道。二是实行农民变股东。针对不能确权到农户的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和其他资产,采用股份的形式量化到人、登记到户,并根据特定时点锁定。针对村委会不具备法人资格,无法作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实施主体这一问题,创新性地成立资产管理公司,一方面以受托人的名义行使土地出让人的相关权利,另一方面也利用股份制有效保障确权后股东(农民)的权利。三是探索租赁集体建设用地办理不动产登记。在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下,投资者选择条件较好的区域进行乡村旅游开发,随着运营情况良好出现资产增值的情况,原有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存在毁约动机,存在经济纠纷隐患。未来可探索租赁集体建设用地按程序办理不动产登记,为投资人设定他项权进行登记以更好地维护各方利益,也可解决投资人投入资金修缮建设的资产,因没有权属而不能进行抵押融资的情况,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创新金融发展举措,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提供资金支持
基于农产品生产的不确定性和价格波动,传统涉农金融仍然是高风险、低收益的业务,金融发展滞后仍是民族地区乡村振兴资金筹集的短板限制。统筹“政府引导+市场改革”的方式,深化金融创新,一是增加金融产品供给,探索涉农抵押物品种创新,发展包括农产品抵押、农业保险保单抵(质)押、农机具抵押、农产品活体抵押等在内的多种涉农信贷,推广“银协合作”模式与“农业产业链养殖户小额贷款”模式。二是增加金融机构数量,向民族地区倾斜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指标,鼓励增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对社会资本入股给予适度激励。稳步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组织,以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为依托,深化开展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三是健全农业政策性担保分险体系,推广省市县三级按照一定比例共同分担风险的政策性担保模式,鼓励省属金融机构控股或参股民族地区金融机构,并有效引入合作银行,打造政银担联动的农业政策性担保体系。四是鼓励发行债务工具,设置“绿色通道”,发挥资本市场跨时间、跨空间配置资源的能力,有效缓解土地资源变现过程中的时间差,筹措低成本、长期限的资金。同时,公开市场融资也对融资主体的财务透明以及资金利用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定时的信息披露制度也更好保障了各族群众的权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创新完善民族地区乡村振兴体制机制,切实推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高质量打赢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心聚力。
【本文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政策与民族关系的互动关系研究”(2020SQN19)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西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研究院)






